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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来,武汉市江汉区新育社区一居民,私行占用一楼楼梯间公共区域建立厨房,并从自家一楼住所中私接十余米长的燃气软管至该厨房运用。江汉区城管部分联合新华大街依法进行了查办。2月10日,当事居民已撤除燃气软管,并将建立的厨房康复成公共区域。
2月4日上午,江汉区新华大街巡查人员巡查至新育社区33栋7单元居民楼时发现有燃气异味,发现该楼栋一楼的楼梯间已被人占用做成厨房,厨房门上方还有一处钻孔衔接的燃气管道。巡查人员当即上报,并联络江汉区城管执法局、天然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一同到现场查询。
经了解,该厨房是该楼栋一楼一住户为了招租违规占用建筑而成,屋内各类厨具都已置办,并私自从自己家中燃气表具衔接了一条软管牵引到该厨房,因为厨具等装置还未完结,至巡查人员发现时,该厨房还暂未运用。
江汉区城管执法局燃气工作开展中心相关担任的人介绍,强制性国家标准《燃气工程建设项目标准》有关要求“燃具衔接软管不该穿越墙体、门窗、顶棚和地上,长度不该大于2.0m且不该有接头”且“用户燃气管道及附件应结合建筑物的结构合理安置,并应设置在便于装置、检修的方位,不可以设置在封闭楼梯间”。而当事人随意找人进行改装,运用软管超长且穿越墙体,并将软管架设在小区楼栋的外立面上,将管道铺设衔接至私行占用的一楼封闭楼梯间建立的厨房,而且接头处密封不到位,存在极大的安全危险危险,一旦燃气产生走漏,如遇电火花、烟头火星,后果不堪设想。
针对该住户未经许可私行改动燃气设备,违反了《乡镇燃气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则,江汉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居民住户下达了《责令期限改正决定书》,要求其在规则期限内完结整改,为确保安全,天然气公司技术人员当场对燃气表具进行了撤除,并将入户管道封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