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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》《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法令》等相关规则,2024年,湛江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安排而且展开烟花爆竹等14类产品质量监督检查,现将检查状况布告如下。
本次检查共抽取60款产品,发现不合格产品4款(详见附件1),不合格产品触及烟花爆竹1款,非食物非直触摸摸用塑料购物袋1款,童鞋2款。手提式干粉灭火器、塑料鞋、校服、非医用口罩、人造板、复印纸、石墨铅笔、作业簿、电瓶车充电器、热轧带肋钢筋、家用燃气灶具未发现不合格。
(五)童鞋。本次检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款,不合格项目为:邻苯二甲酸酯、重金属总量。
(六)非食物非直触摸摸用塑料购物袋。本次检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款,不合格项目为:厚度及误差。
该局已责令出产出售单位中止出售本次不合格产品,并将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名单录入监督检查数据库,依照《广东省商场监督办理局产品质量信誉分类监管标准》的规则,将相关这类的产品信誉信息录入经营者的质量信誉档案,经过粤品通质量技术服务渠道(二维码见附件2)、国家企业信誉信息公示体系(广东)向社会公示。依照《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要求,该局敏捷安排做好监督检查成果处理工作。对不合格产品,依法采纳查封、扣押等办法,禁止出产出售;对不合格产品出产出售单位,清晰整改要求,严厉催促执行整改办法,及时安排复查;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涉嫌犯罪的,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催促辅导不合格出产出售单位执行质量安全主体职责,按要求装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,树立契合本单位实践的质量安全危险清单,执行“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”工作制度。